国泰君安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8
国泰君安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4 年 8 月 23 日
重要提示
1、国泰君安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7 月 19 日证监许可【2023】1574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股票资产仓位较高而面临的股票市场波动风险;(2)本基金投资于新材料相关行业证券集中度较高的风险;(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而面临的香港股票市场及港股通机制带来的风险;(4)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保证金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保证金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6)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交易,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强制平仓风险、违约风险、交易被限制的风险等,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7)存托凭证投资风险;(8)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3、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4、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I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发售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发售面值的风险。
5、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6、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7、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8 月 23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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