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湘财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4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湘财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湘财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湘财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18981;C类基金份额,018982)的基金管理人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8日起,至2024年4月3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或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4年4月8日
4、会议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由由世纪广场1号楼3楼
联系人:陆圣伊
联系电话:021-50606788
邮政编码:200127
采用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湘财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湘财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参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3月4日,即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参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
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7)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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