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2
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6 月 8 日《关于准予银河钱包
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66 号)的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受货币市场流动性及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较大。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和政策变更风险等。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
数据进行了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29 日,有关财务
数据现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目 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10
四、基金托管人......21
五、相关服务机构......25
六、基金份额类别......42
七、基金的募集......44
八、基金合同生效......45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46
十、基金的投资......56
十一、基金财产......67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69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74
十四、基金的费用......76
十五、基金税收......79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0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81
十八、风险揭示......88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92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4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11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9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31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31
二十五、备查文件......133
一、绪言
《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