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湘财均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6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湘财均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3 年 10 月 18 日起,降低湘财均衡甄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湘财均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湘财均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的方案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经调整后,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2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的修订。
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月初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月初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月初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月初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
(三)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三、重要提示
本次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本次修订更新后
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23 年 10 月 18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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