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4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
重要提示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3年12月5日证监基金字[2003]135号文件《关于同意设立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批复》批准发起设立。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03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税收政策风险、利率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殊风险、管理风险、新产品创新带来的风险、现金管理风险、技术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托管业务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对增设E类基金份额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更新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信息,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3年7月20日。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
目 录
一、绪 言 ...... 2
二、释 义 ...... 3
三、基金管理人 ...... 6
四、基金托管人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 78
七、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 ...... 79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质押 ...... 88
九、基金的转托管 ...... 90
十、基金的投资 ...... 91
十一、基金的业绩 ...... 104
十二、基金的财产 ...... 109
十三、基金资产的计价 ...... 110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14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16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19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120
十八、风险揭示 ...... 124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 129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31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42
二十二、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 ...... 148
二十三、基金的支付功能 ...... 150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51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55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56
I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及其配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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