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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06 09:03:30 股吧网页版
东方红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6


东方红 3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6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 3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 3 个月定开纯债

基金主代码 01886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1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公告依据 称《信息披露办法》)《东方红 3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红 3 个月定期开放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6 月 1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6 月 1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6 月 1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6 月 11 日

注:(1)东方红 3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次开放期自
2024 年 6 月 11 日(含)至 2024 年 7 月 8 日(含),共计 20 个工作日。

(2)本基金自 2024 年 7 月 9 日(含)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办理申购、赎
回、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相结合的方式。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 3 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 3 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亦不上市交易。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即每个开放期首日为每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第 3 个月月度对日,包括该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1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
消除之日次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2)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期间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如开放期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
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的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红利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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