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2
东方锦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 年 12 月 11 日
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12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方锦合一年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代码 018855
式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 1 年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
基金经理 吴萍萍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 年 07 月 06 日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
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
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 3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
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
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
投资范围 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
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东方锦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
个开放期的前 1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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