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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30 09:08:09 股吧网页版
兴银创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30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创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重要提示

兴银创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6 月 7 日证监许可〔2023〕1243 号
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3 月 6 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兴银创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是债券型基
金,长期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资产支持证
券、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
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
限。另外,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自动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定期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在开放期赎回基金份额,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而出现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基金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9 月 2 日,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 2024 年第 2 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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