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4
银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4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24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0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新材料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88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3 月 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197,352.05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于
新材料产业中的优质企业,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符合“新材料”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将
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挑选公司。在“自上而下”选
择的细分行业中,针对每一个公司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
度对公司进行研究,从定性的角度分析公司的管理层经
营能力、治理结构、经营机制、销售模式等方面是否符
合要求;从定量的角度分析公司的成长性、财务状况和
估值水平等指标是否达到标准。综合来看,具有良好公
司治理结构和优秀管理团队,并且在财务质量和成长性
方面达到要求的公司才可以进入本基金的基础股票组
合。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为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占股票资产
的比例不超过 50%),投资于符合本基金界定的“新材料”
主题的相关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
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
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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