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金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5
中金金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九月
重要提示
中金金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23 年6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
1339 号文注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基金
成立备案函〔2023〕951 号《关于中金金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
备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资产支持证券,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一般都针对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且仅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且抵押资产的流动性较差,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存在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信用衍生品,投资信用衍生品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等。本基金可能投资流动性受限证券,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
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信息进行
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4 年 9 月 5 日。除非另有说明,其余信息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
目 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39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46
第十一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