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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28 09:34:18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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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8

中金金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 要 提 示

1、中金金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 可﹝2023﹞1339 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或简称“徽商银行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本公司可
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是直销中心和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 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
机构见本公告正文。 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 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披露基 金销售机构名录或在官网列示。

8、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进行认购,单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 10 元(含 认 购费),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 元(含 认购 费)。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
进行认购,单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 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 额为单笔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本公司 网上直销说明。 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 认购 费),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 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 设上限。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基金管 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 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9、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在
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 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已 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 (www . ciccfund .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 csrc .gov .cn/fund)上的《中 金金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 ciccfund . com)。 投资人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3、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868-1166(免长途话费)了解相关开户、认
购事宜。

14、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
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的 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5、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 特有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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