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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27 07:31:21 股吧网页版
汇添富稳荣回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7

汇添富稳荣回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重要提示
汇添富稳荣回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
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126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基金的基金类型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募集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
本基金认购将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线上直销系统以及其他销售机构的
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3、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
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
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
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
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的条
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
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验资报告需
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汇添富稳荣回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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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账户。若投资者
已经开立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
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未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到本公司直
销中心、销售机构网点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本公司同时开通网上开户功能,
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线上直销系统查询。
5、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完成,但若开户无效,认购
申请也同时无效。
6、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
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
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其认购金额按照单
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
销。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
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
数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
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
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募集规模设置上限,具体募集上限、规模控制方案
及其他募集安排的调整,详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若本基金设置募集规
模上限,除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另有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将不再受此募集规模
的限制。
7、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线上直销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
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汇添富稳荣回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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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
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
认信息。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 的 详 细 情 况 , 请 详 细 阅 读 刊 登 在 2023 年 9 月 27 日 基 金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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