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8 07:47:15 股吧网页版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鑫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8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鑫选 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鑫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鑫元鑫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偏债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868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

公告依据 关法律法规以及《鑫元鑫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基金合同》、《鑫元鑫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5月28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2月2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5月28日

注:(1)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锁定持有期。 对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
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后一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之间的期间,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业务。 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锁定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业务。

(2)上表中赎回起始日仅适用于认购份额,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自锁定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投资者可办理赎回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锁定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 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或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