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3 09:05:12 股吧网页版
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3

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2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养老目标日期 205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东方养老目标 2050 五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186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1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

公告依据 方养老目标日期 205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东方养老目标日期

205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25 日

注:本基金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开始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定投业务;五年持有期内本基金不
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东方养老目标日期 205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自 2023 年 11 月 14 日起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5 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 5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 5 年后的年度对日之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起,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开始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定投业务;5 年持有期内本基金不
办理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和定投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下同),每次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具体办理要求以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