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20日
一、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上
述销售机构将自2024年4月22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8656,以下简称“本基金”)。
从2024年4月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
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时,具体办理
规则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
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
告。
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