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金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4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农银汇理金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部分代销机构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农银汇理金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23】1128号文注册募集,已于2023年10月10日开始募集。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农银汇理金恒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农银汇理金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
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
本基金在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募集,募集
截止日由原定的2024年1月9日提前至2023年10月24日,即本基金2023年10月24
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2023年10月25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或登陆本公司
网站(www.abc-ca.com)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
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
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
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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