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8
关于中金兴元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金兴元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金兴元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金兴元 6 个月持有混合;A 类份额基金代码:018628,C 类份额基金代码:018629;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
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最后运作
日的下一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金兴元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金兴元 6 个月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86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开放日申购,但对每份基金
份额设置 6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7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公告依据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 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混合A 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混合C
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
交易代码 018628 018629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本基
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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