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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30 09:08:18 股吧网页版
红塔红土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30

红塔红土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
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 2 号)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23年5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红塔红土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7号)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标的指数样本由满足以下条件的债券构成:

(1)债券种类:在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同业存单,债券币种为人民币;

(2)发行期限:1 年及以下;

(3)上市期限:7 天及以上;

(4)主体评级:AAA;

(5)付息方式:贴现式、或固定利率付息、或一次还本付息。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券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摘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

5、本基金为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6、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非属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及其他含有权益属性的金融工具。

7、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保持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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