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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02
关于民生加银添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及申购限制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决定自 2024 年 1 月 4 日起调整民生加银添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主代码:018604)的销售对象及申购限制,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基金的销售对象调整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本基金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销售且销售机构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销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本基金的申购限制调整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
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三、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部分 - 一、基金投资人范围
基金份额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
的申购、 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赎回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
(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
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
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
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金融
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
人认定为准。
本基金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销售且销
售机构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
限定的,其具体销售对象以该销售机
构的规定为准。(后文序号相应顺延)
第八部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份额 2、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 2、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
的申购、 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公募资产管 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
赎回 理产品除外)。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产管理产品及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
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 外)。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
准。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 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
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 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
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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