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集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4
长城集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编制日期:2024 年 6 月 3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1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城集利债券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8601
下属基金简称 长城集利债券发起式 A 下属基金代码 018601
下属基金简称 长城集利债券发起式 C 下属基金代码 018602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9 月 22 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 年 9 月 22 日
基金经理 马强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9 月 20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
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
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
其他 续。《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自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
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
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
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注:详情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内容。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流动性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内依法发
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
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及其他中
投资范围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
资产的 20%,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 0%-50%。本
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
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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