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泓盈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6
格林泓盈利率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9 月 2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格林泓盈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格林泓盈利率债
基金主代码 0185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9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配套法律法规、《格林泓盈利率债债券
公告依据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格林泓盈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2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2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2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26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26 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
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
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个投资者累计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费率
1)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元) 申购费率
100 万以下 0.60%
大于等于 100 万,小于 500 万 0.30%
500 万(含)以上 每笔 1000 元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费等各项
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
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 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
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