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景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景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关于准予银河景
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88 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景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未知价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本基金的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目 录
一、绪言...... 5
二、释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11
四、基金托管人......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26
六、基金的募集...... 36
七、基金合同生效...... 4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42
九、基金的投资...... 55
十、基金财产...... 61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62
十二、基金收益与分配...... 68
十三、基金的费用...... 70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3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74
十六、侧袋机制...... 81
十七、风险揭示...... 84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92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12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34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35
二十四、备查文件...... 136
一、绪言
《银河景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河景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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