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澳颐远养老目标日期205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2
信澳颐远养老目标日期 205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信澳颐远养老目标日期 205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信澳颐远养老目标 205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FOF),基金代
码:018522),已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
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信澳颐远养老目标日期 205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信澳颐远养老目标日期 205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和《信澳颐远养老目标日期 205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等,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
期提前至 2023 年 8 月 22 日,即自 2023 年 8 月 23 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88-118/ 0755-83160160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请投资者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特征及运作方式,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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