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1 00:04:29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1

易方达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23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养老目标
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76 号)进
行募集。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

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 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 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能取得 市场平均业绩水平。

本基金不 保本,投资者投资于 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存在 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3、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目标日期(即 204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含该日),本
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五年(一年按 365 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且本基金不上市交易。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 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至赎回确认日不得少于五 年。投资者投资本基 金每份基金份额需要持有至少五年以上,面临在五年最短持有期内赎 回无法确认的流动性 风险以及基金净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投资目标、投 资期限等情况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其投资所涉及证券市场波 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除了前述本基金对 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五年最短持有期的特有风险外,投资本基金可 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2)采用目
标日期策 略投资的特有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较大比例投资特定资产的特有风险、遵循既定投资比例 限制无法灵活调整的 风险、风险收益特征变化的风险、投资者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3)各 时间段基金实 际资产配置比例可能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出现差异以及可能对下滑 曲线及各时间段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进行相应调整的特殊风险;(4)投资于 Y 类份额面临 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Y 类份额赎回款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在未满足条件前 不可领取的风险、基金可能被移出个人养老金可投名录导致投资者无法继续投资 Y 类份额的风险;(5)目标日期之后基金转型的风险;(6)主要投资于基金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 限于因主要投资于基 金而面临的被投资基金业绩不达目标影响本基金投资业绩表现的 风险、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影响投资人资金安排的风险、双重收费风险、投资 QDII基金 的特有风险、投资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公募 REITs 的特有风险、投资于可上市交易 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 风险、被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被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营风 险和相关政策风险;(7)可能较大比例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所面临的风险;(8)本基金投 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及 ETF 而面临的香港市场股票及 ETF 投资交易、港股通机制带来的特殊风险;(9)本基金投资 范围包括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存托凭证、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品种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 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 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一般风险。

本基金的 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的“风险揭示”部分。

5、正常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