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聚合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6
格林聚合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0 月 2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格林聚合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格林聚合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849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0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格林聚合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格林聚合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0 月 2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10 月 2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10 月 2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10 月 26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格林聚合增强债券 A 格林聚合增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491 018492
该分级基金 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 换、定期定额投 是 是
资)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
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格林聚合增强债券 A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0 万<M<100 万 0.80%
100 万≤M<300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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