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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19 09:07:21 股吧网页版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9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修订

目 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 3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3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4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5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 7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 10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 12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4
九、基金收益分配 ...... 17
十、基金信息披露 ...... 18
十一、基金费用 ...... 20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21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 22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22
十五、禁止行为 ...... 24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24
十七、违约责任 ...... 25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 27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 27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 1 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A-13 栋三层 306 号房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成立时间:2004 年 1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4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2 亿元
营业期限:50 年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制订。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含义。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建立相关的技术系统,对基金托管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3、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为对基金禁止从事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

4、为控制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和交易方式(如见券付款、见款付券)的控制;

5、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 金托管人应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6、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其他方面进行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三)基金托管人在上述(一)、(二)项的监督与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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