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博迈中国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6
路博迈中国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九月
重要提示
路博迈中国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30 号《关于准予路
博迈中国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
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包括:因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市场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由于交易对手违约产生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若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
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若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经尽职调查、进行了充分的评估论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现将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委托给基金服务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基金管理人需定期了解基金服务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业务操作的专业能力、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等基本运作情况,以保证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如前述提供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的基金服务机构以独资或者控股方式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金服务机构,经基金管理人同意,可直接由该新设立的基金服务机构担任本基金的服务机构,但基金管理人应发布相关公告。除前述另有规定外,基金服务机构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需另行发布相关公告。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基金管理人变更基金服务机构的,自公告之日起 10 日内可以赎回其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公告之日起 10 日后继续持有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视为其同意基金管理人变更基金服务机构。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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