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国与欧盟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
通过《共同分类目录》筛选出同时符合欧盟标准和中国标准的国内绿色债券,是《共同分类目录》的重要应用。一方面,发行人可进一步拓展投资主体、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可支持欧洲投资机构以及一带一路国家等市场认可使用,助力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此外,《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是绿色债券的一部分,贴标债券范围均是经监管部门认可发行的绿色债券,本次贴标仅是判断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共同分类目录》不影响任何现有绿色债券规则及认定。
共同开展绿色债券的评估和贴标工作
在绿金委指导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联合赤道牵头专家组,联合多家绿色债券认证机构等共同开展评估贴标工作。对2023年3月末存续的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的绿色债券是否符合《共同分类目录》开展甄别,具体根据募集资金用途、技术标准等判断是否符合《共同分类目录》'实质性贡献”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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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在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符合《共同分类目录》的绿色债券约占存量绿色债券两成。截至2023年3月末,银行间市场共存续819支绿色债券,存量共计1.2万亿元。其中筛选出的符合《共同分类目录》的绿色债券共193支,占全部存量的23.6%;发行总量2513亿元:占全部存量的21.8%《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占比不高一方面由于符合环境改善(污染控
制和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循环经济、回收和污染防治)目标,以及服务业和信息通信技术业等温室气体排放量较小行业暂未纳入《共同分类目录》,部分中国绿色债券因此暂时不能认定为符合《共同分类目录》;另一方面由于定向发行的绿色债券暂未纳入,且能够直接纳入的企业债及金融债较少。
当前《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以绿色中期票据为主;资质较优,以国企和AAA级债券为主;集中于可再生能源和清洁交通项目,包括风力发电、城乡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及水
力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