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稳瑞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2
南方稳瑞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 类份额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稳瑞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稳瑞 90 天持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84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8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稳瑞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稳瑞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1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1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15 日
定投起始日 2024 年 1 月 15 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南方稳瑞 90 天持有债券 E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代码 020543
该份额类别是否开放 是
注:1、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进行调整,则以届时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约定为准;
2、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 90 天,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3、自 2024 年 1 月 15 日起,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
2 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 90 天,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
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后第 90 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若某个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以届时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约定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某类或某只资产管理产品持有本基金的金额或份额数量进行限制并有权拒绝其全部或部分申购申请或进行比例确认,具体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零。
3.3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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