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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4 09:06:12 股吧网页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创业板指数增强”,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8370,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8371,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
本基金的募集,2023 年 9 月 14 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起
本基金将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除募集期变更外,本基金其他募集事项不变,具体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5 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如本基金发生末日比例确认,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比例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发售机构信息已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可能存在策略失效,无法战胜指数收益的风险,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主要来自于创业板,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流动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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