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28 07:17:45 股吧网页版
东方阿尔法瑞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8

东方阿尔法瑞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7 月 2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阿尔法瑞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阿尔法瑞丰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83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05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方阿尔法瑞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阿尔法瑞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

旗下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东方阿尔法瑞丰混合发起 A 东方阿尔法瑞丰混合发起 C
旗下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8362 018363
该类别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证券、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可在上述范围内规定具体的交易时间)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需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A 类基金份额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最
低金额为 1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非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
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模或比例上限,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生效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的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对于 A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客户,所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申购金额(M) A 类……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