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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07
融通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 年 6 月 6 日
公告日期:2024 年 6 月 7 日
一、重要提示
融通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融通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00 号)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11月 7 日,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基金财产
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日终,本基
金资产净值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且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融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融通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
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至 2024 年 6 月 5 日止。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融通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致远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834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1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4 年 5 月 11,791,049.54 份
30 日)基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本基金精选优质证券进行中长期投资,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
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
投资策略 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
投资策略等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
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会面临港股通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
三、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融通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5 月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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