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新增诚通证券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新增诚通证券为发售机构的公告根据华夏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QDII)(基金简称:华夏恒生中国企业 ETF 发起式联接(QDII),基金代码:018336(A 类)、018337(C 类),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 2023 年 7 月 10 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
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5 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自 2023 年 7 月 13 日起,投资者可在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诚通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
(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投资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诚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99;
诚通证券网站:www.cctgsc.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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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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