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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2 09:05:09 股吧网页版
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2


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83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9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 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
(FOF)A (FOF)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8304 018305

各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定期定额申购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本基金对

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个月持有期(持有期“起始日”及“到期日”定义详见本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在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起(含

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23

年 9 月 26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即基金合同生效

日三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如该月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

延至下一工作日)起(含当日),即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起开始办理赎回。

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确认日为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敬请投资者关注每份持有份额的到期日,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将自 2023 年 12 月 14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业务时,各类基金份额每次最低申购金额均为 1.00 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
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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