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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01
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7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23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26
四、清算与交割................................................................................................32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33
六、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34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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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及
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经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3 月 8 日证监许可[2023]491 号
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
4、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 本基金自 2023 年 9 月 6 日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
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3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
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
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
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请
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30 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
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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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
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
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
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9、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
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0、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
方式全额缴付认购款项。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
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 元
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
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
币。
11、 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限制,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12、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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