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8 09:04:27 股吧网页版
国泰君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8

国泰君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4 年 3 月 31 日

重要提示

1、国泰君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证监许可【2023】568 号文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
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6)成份券停牌的风险;(7)主动增强投资的风险;(8)本基金将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10)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11)参与融资业务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12)存托凭证投资风险;(13)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3、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4、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发售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发售面值的风险。

5、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6、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7、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沪深 300 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 ST、*ST 沪深 A 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
证组成:

1)科创板证券、创业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2)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 30 位。
(2)选样方法

沪深 300 指数样本是按照以下方法选择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证券价格无明显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的公司:

1)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50%的证券;

2)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前 300 名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详细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