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7
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182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9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11月20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11月20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11月20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11月20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年11月2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A 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233 01823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转换转 是 是
入、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销售机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直销中心每个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单日申购金额和单笔申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单日申购金额和单笔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目前对本基金的总规模、单日申购金额和净申购比例不设上限,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单日申购金额和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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