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恒生消费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3
嘉实恒生消费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4 月 1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恒生消费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嘉实恒生消费指数发起(QDII)
基金主代码 0182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4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恒生消费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嘉实恒生消费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1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1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17 日
嘉 实 恒 生 消 费 指 数 发 起 嘉 实 恒 生 消 费 指 数 发 起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QDII)A (QDII)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200 01820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自 2023 年 4 月 17 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投资人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投,具体办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香港证券交易所等)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登记机构有权拒绝,如登记机构接收的,视为投资人在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并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
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具体申购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50%,且不得变相规避 50%集中度要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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