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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建信鑫弘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9


建信鑫弘 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建信鑫弘 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经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证监许可

[2023]388 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受最短持有期限制,最
短持有期为 180 天,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的托管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本基金自 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9、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付认购款项。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 元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10、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
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等除外),且需满足本基金关于募集
上限和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相关规定。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11、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限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12、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4、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建信鑫弘 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7、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增加销售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8、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购买相关事宜。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20、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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