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18 09:35:53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东方红30天滚动持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8


关于东方红 30 天滚动持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销售对象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方红 30 天滚动持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上海东
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决定自 2023 年 8 月 18 日(含)起调
整东方红 30 天滚动持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对象,并相应修改《东方红 30 天滚动持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本基金的销售对象拟调整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及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投资的情况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述调整不涉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及修改招募说明书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登载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如有疑问可登录我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我司客服电话(400-920-0808)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
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