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金优选长兴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7
关于中金优选长兴稳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开放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4 月 17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金优选长兴稳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中金优选长兴稳健 6 个月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1814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3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金优选
长兴稳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中金优选长兴稳健 6 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2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20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中金优选长兴稳健 6 个月 中金优选长兴稳健 6 个月
持有混合发起(FOF)A 持有混合发起(FOF)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18141 018142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上述 是 是
业务
注:(1)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6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 6 个月后对应日(不含)(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期间。
(2)认购份额可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起申请赎回,申购份额在持有本基金
满 6 个月后可申请赎回。
(3)投资者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金优选长兴稳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
称“本基金”)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
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本公告发出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含申购费)。
(2)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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