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2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扬基金”)与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8 月 2
日起,对通过陆金所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 以下产品的投资者给予相关费率优惠。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基金合作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一、费率优惠活动范围及内容
序号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已开通业务 费率优惠
鹏扬北证 50成份指数 A 018114
1 鹏扬北证 50成份指数 C 018115 申购、定投申购
鹏扬消费主题混合发起式 A 申购、赎回、 费率不低于 1 折
2 019705 转换、定期定
鹏扬消费主题混合发起式 C 019706 额投资(以下 优惠。适用于固
鹏扬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债券 A 020545 简 称 “ 定 定费率的,按原
投”)业务 费率执行。
3 鹏扬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债券 C 020546
鹏扬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债券 E 020547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陆金所基金办理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和费率计算以上述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基金的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陆金所基金的上述业务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三、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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