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07 07:38:50 股吧网页版
中欧聚优港股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7


中欧聚优港股通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7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聚优港股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聚优港股通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81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4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聚优港股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中欧聚优港股通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3年7月10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7月10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7月10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7月10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年7月1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聚优港股通混合发起A 中欧聚优港股通混合发起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105 01810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 是 是

额投资

2.日常申购和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
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
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
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自2023年7月10日起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
同),单个账户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0.0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
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
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
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