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乐睿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1
长江乐睿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1、长江乐睿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监会2023年2月15日证监许可[2023]321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11月1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和基金管理人
委托的其他销售机构面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七、
(三)份额发售机构”。
本基金在首次募集期间,不参与销售机构开展的认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认购费率请参见
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
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