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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2 07:13:30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安泰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2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安泰景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
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申万菱信安泰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11月12日
起对申万菱信安泰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
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2585),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
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自2024年11月12日起,本基金增加C 类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上述
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新增C类基金份额后,原有的基金
份额将全部自动转换为相应的A类基金份额,业务规则及费率结构保持不变。

1、C类基金份额费率情况

本基金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
托管费率。新增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场外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率和赎回费率
标准如下:

份额名称 年销售服务费 赎回费率

申万菱信安泰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 N<7日 1.50%

金份额 0.20% N≥7日 0.00%

注:上表中N为持有期限。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自2024年11月12日起开始办理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均适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相应业务规
则。

3、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目前仅包括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如新增销售机构,请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内容进行的修
订,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
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11月12日起生效,并于本公告发布
日在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
rc.gov.cn)披露;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
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
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已
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
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
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申万菱信安泰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
对照表

(一)申万菱信安泰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 修改前 修改后



46、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

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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