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1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7月30日
送出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 基金代码 017917
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简称A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 基金代码A 017917
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基金简称C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 基金代码C 017918
持有混合发起式(FOF)C
基金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7月3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
市日期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个开放式开放申购,但对每
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持有期限,在每份基金份额的
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可办理
赎回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宋青涛 2023年07月31日 2010年08月03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
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
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含)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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