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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31 09:04:33 股吧网页版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2024年定期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1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2024 年定期更新)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七月

重要提示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证监
许可[2023] 112 号文《关于准予浙商汇金卓越稳健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23 年 7 月 31
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所投资基金净值波动、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及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人才流失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和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一般情况下,其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及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
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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