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交银施罗德启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1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交银施罗德启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部分销售机构
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起增加部分销售机构作为交银施罗
德启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7850,基金简称:交银启信混合发起 A;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7851;基金简称:交银启信混合发起 C;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业务范围
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起,投资者可在下述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及交银施罗德启
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等业务。
交银施罗德启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费率及相关业务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发布公告,交银施罗德启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及上述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
读 2023 年 2 月 2 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交银施罗德启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2、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及其摘要、托管协议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投资人亦
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3、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4、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95521 /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95396
网址:www.gzs.com.cn
(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9)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2)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iccwm.com
(1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4)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1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1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