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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27
关于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D类、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9月30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鹏华丰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鹏华丰利债券”)新增D类、E类基金 份额且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相应的基金 合同和《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 “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鹏华丰利债券新增 D 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D 类基金份
额代码:022261),与现有的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增加 D 类基金份额后,鹏华丰利债券现有的各类基金份额及基金代码不变。D 类基金份额与现有的 C 类基金份额一样仅通过场外方式申购、赎回,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D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鹏华丰利债券 A 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申购、赎回,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
D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设置: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 0.80% 0.32%
100 万≤M<500 万 0.50% 0.15%
500 万≤M 每笔 1000 元 每笔 1000 元
鹏华丰利债券D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财产。
鹏华丰利债券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 资的限制与现有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鹏华丰利债券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 准。
二、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鹏华丰利债券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E类基金份 额代码:022260),与现有的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 管费率。E类基金份额与现有的C类基金份额一样仅通过场外方式申购、 赎回,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E类基金份 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鹏华丰利债券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 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申购、赎回,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上 市交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 转托管。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E类基金 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5%。
鹏华丰利债券E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 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财产。
鹏华丰利债券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 资的限制与现有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鹏华丰利债券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 准。
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鹏华丰利债券的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鹏华丰利债券增加D类和E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鹏华丰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鹏华丰利债券增设D类和E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24年9月30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托管 协议,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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