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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3
关于南方恒泽18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恒泽 18 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南方恒泽 18 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存续期届满,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将自 2024 年 8 月 23 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本基金的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恒泽 18 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 A 类基金份额简称:南方恒泽 18 个月封闭式债券 A;A 类基金份额
代码:017807
C 类基金份额简称:南方恒泽 18 个月封闭式债券 C;C 类基金份额
代码:0178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为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至 18 个日历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若该日为非工
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
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2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南
方恒泽18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恒泽18
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的相关约定: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 18 个月,即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封闭期到期日止。”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18 个日历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到期日对基金份额进行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内(含)将已变现的基金财产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自动赎回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时,若存在未变现的资产,登记机构将于该部分资产变现完成后,将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位基金份额所分配的资产金额按照资产变现完成后的净额进行计算,单位基金份额对应的总到账款项可能与封闭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一致。
基金管理人应在封闭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相关提示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办理基金份额自动赎回的,则办理日相应顺延。”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2 月 23 日,封闭期到期日为 2024 年 8 月 22 日。本基
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即 2024 年 8 月 23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自 2024 年 8 月 23 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停止收取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二)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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